连轧厂零购撇油器技术协议
时间:2020-11-03 阅读:1244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制作生产所需的撇油器,根据以下技术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概况
连轧厂新零购两台撇油器,两台撇油器分别安放在两个平流池,对池内浮动油脂进行有效回收,水面设备收油,岸上设备分离,从而达到环保要求。
2. 总体要求
2.1撇油器功能要求:设备主体漂浮于液面之上,用移动安全绳拴住。浮在液面的混合介质(污油和部分水)在负压作用下,被吸入收油口,经污油输送泵送至地面撬块上的油水分离器,分离后的水自流回水池内,污油输送至位置。
2.2承揽方提供的撇油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腐蚀性能,电控箱有防雨设施。
2.3承揽方需提供符合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4承揽方所供设备应达到系统设计要求,并满足定作方运行、生产、质量等需求。因承揽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问题导致机组无法正常投产或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承揽方为此负全部责任。
2.5提供的刮油刮渣机,必须全部达到定作方技术、生产、质量、设备、环保、安全等各方面要求,且承揽方必须详细考虑及勘察定作方现场,必须与定作方所建主体建筑(空间、环境、安全)及配套设施(电力、汽、液、通讯等介质)具有良好的对接能力,承揽方必须根据定作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勘察测量后,方可设计制作设备。
2.6承揽方负责,新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编制设备档案及相关规程(维护、保养、检修等规程)等工作。
2.7承揽方对其提供的技术、供货设备的质量、性能和消耗指标负有*负责。承揽方应列出近3年的相关产品的业绩。
2.8承揽方应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技术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认证,投标人提供准确、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完整性,投标设备要求技术成熟、运行经济、性能可靠、维护方便的特点。
2.9承揽方在设备验收前必须向定作方提供全套设备图纸(包括该设备的所有电气图、机械装配及零件图),提供所有设备及元件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
2.10承揽方需根据招标清单、技术要求报出单项报价、全部费用及制造工期。
2.11工期为合同生效后,设备制作工期为90天,设备安装及调试工期为20天。
2.1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定作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全部达标,设备运行的平稳性、收油能力等各方面检验、测试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3.单台撇油器主要设备包括:主机、移动安全绳、输油软管(一用一备,长度根据现场长度确认)、油水分离器、提油转子泵、电控箱、撬装底座等。
4.撇油器设备技术要求:
4.1表面浮油层厚度≥200mm时,单套浮动收油器的设计能力≥于4m³/h 。
4.2水域面积为216㎡,输油泵出口压力≥0.2Mpa。
4.3连续运行8小时后浮油残留量≤50ml/㎡。
4.4电机选国标通用电机。
二、项目施工执行标准及验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项目涉及相关法律。
2.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以及设计图纸载明的、其他项目涉及行业相关现行版本标准及规范。
3.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4.承揽方所制造的撇油器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定作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5.承揽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和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6.承揽方制造的撇油器,至定作方安装调试后,由定作方和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周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