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时间:2019-03-26 阅读:4406
通 知
各位新老客户!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国家近期将原本为16%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我司开具增值税专票作如下调整:
1、已经发货(付款100%)的客户,在国家税率调整前我公司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13%后开具的,我司不承担税率差价。
2、已经发货(未付清全款)的客户,在国家税率调整前付至100%,我司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如国家税率调整为13%后支付余款的则按13%开具,我司不承担税率差价。
3、合同签约未付款或只付了预付款的,我公司未发货的按发货时间确认税率,我司不承担差价!
顺祝商祺!
江苏中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