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说明函
时间:2019-03-21 阅读:40835
尊敬的客户:
关于财政部税务局拟以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有关政策我公司补充说明:
如国家正式施实新的税率调整政策,我司4月1日起开给贵司增值税税率是13%,贵司开给贵司客户的税率也是13%,同样我司供应商开出的税率也是13%,也就是所有企业整个交易链中都没有因为税率下调而降低成本或者升高成本。所以我司提供给所有客户的产品单价都不会因为税率政策下调。增值税降低,实际上是减少增值税冲抵后的税率!让全国各企业都享受国家的减税政策!并不是将价格降低!又不是只对个别企业进行减税赋!故恳请大家莫要将国wu院降低企业税赋之好意偷换概念、变向去要求供应商降价!否则国家对全国企业减少税赋就失去了公平意义!
2019年4月1日之前已发货未开票产品,在2019年4月1日前按照16%开出。另如果税率按期调整,我公司自2019年4月1日开始交付的产品,按国家税改政策开具发票,不受合同条款税率要求约束,不补差价。
此次调整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配合。顺祝商祺!
江苏中航重工机床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