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商务网

登录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的通知

2024-07-10 09:45:4010086
来源: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机床商务网栏目 政策法规
 
  各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3〕55号)和《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皖工信规划函〔2024〕12号),经各市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合肥市新能源汽车集群等10家集群为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相关工作体系,加强对集群的管理指导,规范政策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育壮大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强化对集群企业项目申报、平台创建、称号认定、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推动优质资源要素向集群集聚。同时,认真梳理总结集群发展的优秀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已认定的省级集群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集群发展情况评价考核,积极推动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向更高水平迈进提升。
 
  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度安徽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
 
  序号 集群名称
 
  1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集群
 
  2 合肥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集群
 
  3 蚌埠市高端绿色食品集群
 
  4 滁州市新一代电子信息集群
 
  5 滁州市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集群
 
  6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集群
 
  7 芜湖市通用航空集群
 
  8 宣城市高性能密封件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集群
 
  9 池州市半导体集群
 
  10 安庆市新能源汽车集群

上一篇:《汽车试验环境舱校准规范》等四项国家规范意见稿公布

下一篇:浙江省拟出台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资讯: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