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
时间:2010-12-04 阅读:1359
"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是国家16项科技重大专项之一。规划计划投资高达22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100 亿。2009年是重大专项实施的启动年,*财政拟投入20.39亿元,计划总经费61.36亿元,承担单位自筹及地方配套经费40.97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投入经费的20%)。
日前,重大专项编写组和论证组的专家、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行业部有关专家,就大家关心的专项细节给予了解读: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主要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总体技术水平进入*行列,部分产品;建立起完整的功能部件研发和配套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队伍;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发电设备制造所需要的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80%立足国内;研究开发出若干具有原创性的技术和产品,形成这一领域内自主创新在一些点上的突破。
(2)阶段目标 2010年目标: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总体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部分装备的技术水平进入*行列。主要标志是:开发出10种以上重要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其性能水平接近*水平,满足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发电设备制造等领域的一部分需要;基本掌握数控系统和关键功能部件的核心技术及批量制造技术,并得到应用验证;重点企业建立具有较强开发能力的技术中心。
2015年目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掌握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总体技术水平进入*行列。主要标志是:基本形成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出40种重型、高精度关键装备,其中大部分产品的性能和水平达到*水平,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基本满足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发电设备制造等领域的需求;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国内;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与主机实现批量配套,并得到应用示范;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制定背景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国家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筛选出若干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作为重大专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力争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并*国家战略空白。“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是《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之一。
《规划纲要》明确规定了本科技重大专项要“重点开发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制造、发电设备制造等需要的数控机床”,“逐步提高我国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成套装备的自主开发能力,满足国内主要行业对制造装备的基本需求”。据此,编制此重大专项的实施方案。 指导原则 以《规划纲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未来”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发电设备制造等领域需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实现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专项的实施坚持了以下四项原则:
(1)主机牵引,加强基础 根据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确定应优先发展的关键主机及成套装备;围绕主机和成套装备发展的需要,确定高性能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及其他关键部件的发展重点;进而提出重点产品发展所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以及相应的创新平台建设,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跟踪跨越,集成创新 基于本领域的现状和基础,重大专项的实施过程中,贯穿“由跟踪向跨越、由集成创新向原始创新”的思路。通过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合作生产等途径跟踪*技术,并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尽快实现从引进消化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并在一批产品和技术上实现跨越,处于水平。集成创新是一种低成本、周期短、风险小、见效快的创新途径,而且往往能取得重大突破,它对提高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配套水平和成套能力尤为重要。通过持续的集成创新和技术积累,在一些点上取得原始创新的突破,使原创的产品和技术所占比重逐步增加。
(3)掌握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 重大专项的实施不仅要开发出一大批关键的制造装备,满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一批产品的开发,掌握制造装备的核心技术,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构筑起能与工业发达国家竞争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人才队伍。
(4)鼓励使用,需求拉动 通过对用户采用国产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政策引导及应用示范,形成持续的强劲需求,使国产装备获得在使用中不断提高、完善的机遇和实践,进而提高用户对国产装备的信心和支持,带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产业的发展。
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创新平台建设含义
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支撑产业的持续发展。近些年来,在国家和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在数控系统、数控、超精密机床、精密工具、磨削、超硬材料及制品、激光加工、快速原型、精密成形、焊接、重型装备及制造业自动化等领域建设了1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继续支持这些创新平台的充实和完善,并在当前急需加强建设的领域新建以下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创新平台的建设将成为重点任务研究开发的重要物质支撑和人才集聚基地,并成为承担重点任务的重要力量。
(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与国家工程实验室 在精密清洁铸造技术、精密板材成形技术、超精密磨削技术、大型精密复合冲压成形机床、精密切削技术与机床、成形制造模拟仿真等技术领域新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工程实验室。
(2)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骨干企业和研究院所中建设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关键技术、重型锻压设备及工艺、大型铸锻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3)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新建特种加工、大型精密模具、伺服传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国家数控系统性能评测中心 建立机床数控系统可靠性公共测试与评测中心,建立通用的数控系统可靠性数据库,建立数控系统性能评测和评价标准。
(5)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支持在重点企业、*企业建设一批国家认定企业中心。
应用示范工程的含义
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应用示范工程是指用户采用了列入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中的*(套)开发成功的主机、数控系统和功能部件,在应用过程中发挥突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推广应用项目。对列入该工程的产品,通过对用户提供购臵费用的补助,鼓励用户采用国产装备,也为制造企业创造业绩,以解决自主开发新产品应用难的问题。 应用示范工程支持的范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采购列入重大专项的*套重大产品,在生产中得到应用;购买列入本专项中主机和功能部件,形成成套系统,在生产中得到应用;购买列入本重大专项*研制成功的功能部件,用于主机的配套。 在专项实施过程中,应用示范工程应与主机、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相协调和衔接,有的可在研究开发阶段,即考虑*(套)应用的用户,适时列入应用示范工程,以保证*(套)的开发与应用。
重大专项的实施措施与政策
为促进专项成功实施,有六条政策和措施:
(1)属于本专项开发的*套主机,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由“产学研用”四方共同提出纳入“应用示范工程”,经专家论证和领导小组批准后,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给予支持并落实应用。在专项资金中划出一部分国家拨款作为“应用示范工程”资金,列入“应用示范工程”的*数控系统可由该资金对用户单位给予补贴,以加速在国内的使用,*首套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可由该资金给予使用方以风险补贴。
(2)*套产品经试用成功,并经专家验收通过后,该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使用国产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不按要求采购的,主管部门不予财政性资金支持。
(3)对使用国内研制、生产的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的企业,采取设备添臵费部分抵扣所得税或加速折旧等鼓励措施,以加快和扩大在国内市场的应用。
(4)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时,发标方不得配套件和数控系统的品牌及生产厂家,为国产设备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
(5)拓展融资来源与渠道。除了由*及地方政府提供适度的财政资金支持和企业自筹资金外,还应考虑以下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进行贷款融资,对贷款融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通过企业上市、吸引风险及各类投资基金以及机构投资者等各种多元化资本资金进入;吸引民营及私人资金积极参与投资。
(6)对于国内尚不能提供、需要多家进口的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及数控系统,坚持以国内市场资源为筹码,将国内需求捆绑招标,商务谈判与技术谈判同时进行,确保国内企业能掌握完整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再创新而开发出的产品优先列入示范工程计划,国家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