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轴加工中心机 | 台中精机 - 工业V4.0最佳整合与制造者
时间:2022-06-03 阅读:4185
机种:五轴加工中心机 Vcenter-AX380标准件:
(1)控制系统: 德国海德汉TNC-640(五联动)
(2)BBT-40刀把配30支刀储刀仓(刀库)
(3)刀具中心点管理TCPM
(4)直结式主轴12,000 rpm
(5)全密钣金
(6)电器柜用空调
(7)主轴专用冷却器(冷媒式)
(8)四、五旋转台
(9)工作盘面ψ380 mm
(10)15英吋中文屏幕彩色显示
(11)中文操作面板
(12)程序结束警示灯
(13)全套冷却系统
(14)工具箱及工具
(15)基础调整块
(16)檔屑板
(17)380V变压器
(18)工作灯
(19)X/Y/Z轴均为线轨
三、机械规格
机种:五轴加工中心机 Vcenter-AX380
(1)工作台面积(圆型盘面) ψ380 mm
(2)T型沟尺寸 12H7 mm
(3)工作台360分度(C轴) 0.001 deg.
(4)倾斜轴角度(A轴) -110~30 deg.
(5)机械行程 X轴 700 mm
Y轴 500 mm
Z轴 540 mm
(6)最大工件荷重(C轴) 200 kg
(7)快速进给 X轴 48 m/min
Y轴 48 m/min
Z轴 48 m/min
(8)主轴刀柄锥度 BBT-40
(9)主轴鼻端到工作台距离 60-600 mm
(10)主轴中心到立柱距离 547 mm
(11)主轴转速 12000 rpm
(12)刀具最大重量 7 kg
(13)刀具最大长度 300 mm
(14)换刀时间(刀对刀) 2.3 sec.
(15)刀仓容量 30 供位
(16)刀具最大直径 ψ76 mm(空邻刀: ψ125 mm)
(17)选刀方式 随机
(18)球螺杆 X轴(直径x节距)ψ40 X 16 mm
Y轴(直径x节距) ψ40 X 16 mm
Z轴(直径x节距)ψ40 X 16 mm
(19)主机伺服电机 11/15/18.5 kW(无中心水)
7/11/15 kW(可中心出水)
(20)伺服电机(FANUC) X轴: 4 kW
Y轴: 4 kW
Y轴: 7 kW
(21)切削水容量 400 L
(22)机械尺寸 3200 X 2848 mm
(23)机械重量 6400 kg
(24)机械高度 2962(中心出水3084) mm
四、安装及培训
1. 凡订购台中精机数控机床之用户,可派员到台中精机(上海) 有限公司培训。每台机床以2人为限免收培训费并供应三餐 及提供住宿,超过人数需收取每人每期人民币1,500元培训 费。
2. 培训期一期以一周为限,培训内容包括: 程序编程、上机实 际操作、故障排除及简易维修保养。
3. 机床到货一周内,本公司派出技术工程师前往安装调试,并 按随机之精度检验表进行覆测。动态试车以用户提供之工件 为主,以达到工件图纸公差要求视同合格。验收合格后再针 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4. 机床验收过程中,若因用户毛胚、刀具或夹具无法按期提 供。且超过一周时间,用户需支付我司人员耽误费用,每天人 民币:1,000元。若超过一个月时间则视同验收合格,用户需 无条件开立验收合格单。
5. 从机床验收合格日算起一年为保固期,在保固期内如正常 使用的情形下,机床发生故障及损坏,本公司将无偿维修。且 在保固期内每季度,本公司亦派员前往定期保养。
五、随机标准附件 | |
(1)海德汉 操作说明光盘 中文 | 一张 |
(2)海德汉 维护说明光盘 中文 | 一张 |
(3)PC 强电手册 | 一本 |
(4)精度检验表 | 一份 |
(5)参数表 | 一份 |
(6)台中精机程序手册 | 一本 |
(7)台中精机操作手册 | 一本 |
(8)显示器,按键薄膜及保险丝 | 一台套 |
(9)集屑水槽 | 一套 |
(10)T型螺帽 | 四个 |
(11)卸刀板手 | 一支 |
(12)垫铁 | 八个 |
(13)固定块 | 一个 |
(14)工具箱及工具 | 一套 |
(15)废油回收桶 | 一个 |
(16)塑料袋 | 一个 |
六、售后服务保证书
感谢你的惠顾!
本公司产品于生产过程中及出厂前,皆经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 及检验,出厂后负责安装、调试及接受你的验收。在此为更加强你的 信心及本公司之责任心,特立此保证书。保证本机床之本体零件及操 作性能之完整。自本机验收合格日算起一年内,如有因机床之质量或 制造不良所引起之故障。经本公司服务人员认可者,可获免费维修之 保证。
(若因用户厂地问题无法安装者,到货两个月即视同验收合格)
但如有下列情况者,虽在保证期内,本公司仍将收取零件及技术服 务费用:
1.未依使用责任实施定期保养者。
2.非经本公司同意, 自行修改参数而造成当机或电气、机械损坏者。
3.电源之安装未照本公司规定,所造成之电气或机械损坏者。
4.因天灾(淹水、打雷、火灾等)、人祸(如战争等)或电力公司突然
断电等,所造成之电气或机械损坏者。
5.因电压过高或不稳定(电压容许范围380V±7%,相位差±5),所
造成之电气或机械损坏者。
6.非本厂维修、安装及加装非本厂认可之配件、功能,所引起之故障
或损坏者。
7.人为操作不当或撞车,所造成之电气或机械损坏者。
8.因迁厂移动机床,需再校水平、精度者。
9.交机完成后因操作者离职或调单位,需再由本厂派员训练者。
10.本保证书只对原购买户有效,如转售原保证期限即自然失效。
11.未依约付清货款或维修费用者。
若需维修服务,可电洽本公司维修总部及各地维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