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门架作业时的操作事项:
时间:2017-07-27 阅读:485
1、龙门架操作(拼装)完成后,应进行负荷试吊;试吊分静载和动载,检查各个系统运行能力、承载能力、稳定可靠程度等。
2、龙门架运行时,要做到平行稳定,不使其产生扭曲。
3、严禁超负荷使用。
4、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5、龙门架及吊起的重物下严禁站人。
6、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7、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8、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 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9、 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10、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11、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12、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13、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14、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
15、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16、架高在l0~l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l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17、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18、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阳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19、天轮与zui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zui高位置与天轮问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标准规范/龙门架(节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88—20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ftey of gantry frame
and headlframe hoisters
JGJ 88—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施行日期:2 0 1 1 年 2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 告
第724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
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88—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 5.1.7、 6.1.1、 6.1.2、 8.3.2、 9.1.1、 11.0.2、 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施工作业及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所使用的以卷扬机或曳引机为动力、吊笼沿导轨垂直运行的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及升降平台。
1.0.3 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自升平台 self-lifting platform
用于导轨架标准节的安装、拆除,通过辅助设施可沿导轨架垂直升降的作业平台。
2.0.2 安全停层装置safety anchoring device
吊笼停层时能可靠地承担吊笼自重及全部工作荷载的刚性机构。
2.0.3 附墙架auxiliary support frame
按一定间距连接导轨架与建筑结构的刚性构件。
2.0.4 附墙架间距auxiliary support space
相邻两道附墙架问的垂直距离。
2.o.5 自由端高度free he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