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20190521A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招标项目编号:ZKX20190521A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必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16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至今本次所投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同类型号销售业绩不少于3台,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数量、设备型号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前5天内的查询结果
(a)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犯纪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b)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招标人为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占70%,自筹资金占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X20190521A004
2.2 招标项目名称: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
2.3 主要参数要求:机床工作行程(mm):X轴:≥1250;Y轴:≥700; Z轴:≥700
工作台尺寸(mm):≥1600×700;工作台最大承重(kg):≥1500。
2.4 招标数量:1台。
2.5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运河西路3000号(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必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16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至今本次所投立式加工中心(动柱式)同类型号销售业绩不少于3台,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数量、设备型号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前5天内的查询结果
(a)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犯纪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截图;
(b)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