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力培育电子装备制造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
- 2024-10-31 09:03:03462
江西省大力培育电子装备制造产业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和《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增强电子装备制造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支撑能力,提升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竞争力和安全水平,推动全省电子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引导各地高度重视并积极培育电子装备产业,依托现有电子装备产业基础大力推进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提升电子装备企业供给能力和水平。到2026年,力争新引进上下游企业30家,培育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电子装备整机制造企业5家,打造特色电子装备制造业试验区3个,全省电子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
二、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整机装备
印制线路板行业装备。重点发展高速钻孔机、激光直接成像机、隧道炉式真空烤箱、高能效固化机、丝网印刷机、油墨树脂真空塞孔机、烘干全自动生产线、显影机、磨板机、退锡机、丝印机、生箔机、分切机、上胶机、压机等。
半导体照明行业装备。重点发展等离子体刻蚀设备、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MOCVD)设备、化学气相沉积(CVD)金属钨设备和激光直写曝光机等;引进培育外延炉、切割机、封装机、邦定机、固晶机、装片机、打线机、塑封机等设备生产企业。
智能终端行业装备。重点培育覆盖非标自动化组装和测试生产线全流程企业,引进超声和等离子清洗机,自动上料、分盘、下料机,激光打码机,点胶机等设备生产企业。
锂电池生产设备。重点发展高速挤压涂布机、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真空干燥设备、锂电生箔一体机等;引进培育卷绕机、辊压机、注液机、叠片机、测试仪、老化柜、极片分切机、分选机、超声焊接机、激光焊接机等设备生产企业。
光伏制造设备。发展大热场单晶炉和截断、开方、磨抛、切片等硅片生产设备;培育引进电池清洗、扩散、沉积、镀膜、金属化、激光等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企业;发展划片、串焊、层压、检测、智能化等光伏组件生产设备。
(二)基础零部件
提升基础零部件产品性能,主要关注电动系统、气动系统、机器视觉系统等零部件和相关传感器,推动减材制造、等材制造、增材制造等先进成型技术、工艺的应用。重点发展高效驱动技术、高精度位置传感技术,满足电机在高效能、高精度控制方面的需求。利用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新型稀土永磁电机。重点发展小型化、轻型化、智能化与集成化的气动元件,小型化、低功耗、集成化、高灵敏度的敏感元件,温度、位移、速度、光电等类别的高端传感器,新型MEMS传感器和智能传感器。大力发展二维三维成像技术、高分辨率大视场工业镜头和LED光源。
三、主要举措
(一)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1.鼓励各地在研究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时同步研究上游电子装备制造产业,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科学谋划大力培育电子装备制造产业,更好地服务全省电子信息产业。
2.重点地区要深入分析电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结合本地区的产业基础与特点,找准重点发展方向。南昌重点打造半导体照明和超导装备制造集聚区,吉安重点打造印制电路板装备制造集聚区,赣州重点打造印制电路板和锂电装备制造集聚区,九江重点打造半导体照明和锂电装备制造集聚区,上饶重点打造光伏装备制造集聚区,宜春、新余等重点打造锂电装备制造集聚区。
(二)加快夯实产业基础
3.摸清现有电子装备制造企业规模效益、项目、产品、技术及供应链等情况,引导电子装备制造企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企业及时入规入统。
4.建立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针对重大技改项目的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续建完工、竣工投产和达标达效等不同阶段实施全流程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重大战略部署,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江西。
5.定期发布全省电子装备产品供给清单,搭建供需平台,分类组织对接活动,帮助企业降成本、拓市场、破瓶颈,提升供应链安全与韧性。
6.支持电子装备制造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优势的特色电子装备新产品,落实“三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对纳入《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首台(套)设备,按规定给予保险补偿。
7.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等按相关规定进行奖补,推动电子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8.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政策及各种发展契机,加大省产电子装备产品在设备更新及数字化转型升级等过程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配套能力、竞争能力、盈利能力。
(三)聚焦产业精准招商
9.分类细化制定电子装备产业招商项目库、目标企业库,指导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发展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招引电子装备整机制造企业和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建链延链补链强链。
10.鼓励电子装备重点集聚区开展电子装备产业专项招商,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发达地区,重点推介电子装备发展需求和政策,洽谈推进一批电子装备供销配套企业及项目签约合作,为产业发展积蓄新的增长点。
11.落实国家《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推动赣州与深圳、吉安与东莞、抚州与泉州深化对口合作。加大电子装备领域跨区域合作力度,共享供需信息,共建供需合作平台、展览展销平台等。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在特色优势领域和部分细分领域通过多种形式共建“飞地”园区,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四)不断增强产业支撑
12.实施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电子装备制造企业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推动组建省级电子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13.发挥电子装备整机制造企业的带动作用,与零部件配套企业协同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形成上下游协作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机制,更好地赋能产业生态和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14.以应用需求为牵引,支持电子装备生产制造企业与电子装备用户企业共同搭建基于实际制造场景的电子装备试验测试平台,联合开展性能、可靠性、安全以及用户工艺适配性等试验验证,加速电子装备产品迭代提升和优化升级。
15.支持电子装备制造企业打造一批优质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通过应用实践牵引和反哺技术迭代,提升自身生产制造水平和服务型制造输出能力。聚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高端电子装备等培育和推广一批“赣出精品”,以应用示范促进产业发展。
16.鼓励各地开展电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创建一批特色电子装备制造业试验区和产业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统筹协调。各地要加强统筹推进,视工作需要建立工作专班,谋划电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强化资源统筹和集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三级联动,安排企业特派员挂点服务本地区电子装备制造企业,通过上门走访、专家服务团等方式跟踪帮扶,着力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推广电子装备制造业发展经验和成效,助推江西电子装备品牌“走出去”。
(二)加大政策扶持。用好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强化电子装备制造业投融资支持。编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加强电子装备制造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壮大电子装备制造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