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2024年将奖补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
- 2024-06-24 16:16:272642
根据《通知》,2024—2026年,两部门将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围绕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围绕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不断夯实服务体系。
具体来看,在支持内容方面,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围绕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即“三新一强”,加大创新投入;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对“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
在组织实施方面,采取“两部门确定规模、地方具体遴选上报、两部门复核备案”的方式确定支持对象。在申报条件方面,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并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在资金安排方面,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奖补金额,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在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在资金使用方面,要求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直接用于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不超过5%用于支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
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避免简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