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苏州方案“出炉”!
- 2024-05-21 16:41:554217
【机床商务网栏目 政策法规】近日,《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将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在大力推进设备更新行动方面,《方案》将实施6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支持企业革新技术、迭代产品、拓展市场。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标国际先进更新光伏、航空、动力电池、机器人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加大工业母机、机器人、光伏、工程机械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快构建国内领先的产业数字化发展高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骨干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到2027年,智能制造工厂(5G)不少于300家。
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升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用推广节水、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持企业申报制造强省奖补资金。按规定享受购置节能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对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改项目,推广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到2027年,新建40家绿色工厂,1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家绿色工业园区和80家(近)零碳工厂。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装置及装置内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资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100台(套)以上老旧化工装置;铝镁金属粉尘企业除尘设施设备更新改造31家,其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设施设备更新15家以上。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改造煤电机组规模16台980万千瓦以上。累计完成淘汰落后17台煤电机组产能36.5万千瓦。鼓励燃煤电厂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加快推进730万千瓦“先立后改”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区域能源电力保供水平。(市发改委、苏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到2027年更新提升91个断面监测水站、26个大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16个噪声监测站点、环境监测设备67台(套)。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大报废更新或修理改造老旧住宅电梯力度。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增设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按规定落实资金和土地支持政策。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设备等。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持续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评估和专项治理,到2027年,完成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约1400公里,场站及设施更新改造约604处,用户设施更新改造约108.8万户。加大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推进老旧设施智能化改造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重点城市建设,结合市政管道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和管道改造等,同步开展智能化建设,提升供水漏损管控智能化程度,更新改造管龄老旧、材质落后的供水管,到2027年,新改建供水管网800公里;对排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改建排水管网400公里。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新能源环卫车辆、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到2027年完成14条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10座以上垃圾转运站规范化建设。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推动运输工具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5%。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国Ⅳ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推动交通设施设备更新。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更新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和老旧储罐,到2027年改造20个以上港口储罐。鼓励对既有市管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管控提升改造,加装智慧感知、智能监测、安全预警等智能化终端设备。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推动农机设备更新。推动农机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迭代升级。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支持农业物联网、农机车载监控应用终端和数据传输设备推广应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农机,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3000台(套)。鼓励各县级市(区)在省级老旧农机淘汰更新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予以配套资金补贴。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开展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产地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提档升级。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0.8万亩,完成8艘渔船北斗终端安装以及渔船消防栓、救生筏、航行信号灯更新改造,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座,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20个,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设施设备更新示范企业10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推动全市中小学实验设备重点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教学水平,到2027年累计更新中小学实验设备139套。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到2027年累计更新大型文旅设施设备30台(套)以上。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更新,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3万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