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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出台外国人才政策“升级版”

2021-02-25 08:31:141949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熊曙光
  【机床商务网栏目 国内新闻】近日,苏州工业园发布了《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
 
  作为“外籍人才眼中吸引力十足的中国城市”之一,苏州在外国人才互认方面非常重视。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建成江苏省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单一窗口”,率先在全国发布重点产业人才职业资格比照职称目录,新引进外国人才318人,占全市35.3%。
 
  据统计,园区外国人才达到了1689人,占江苏省近20%。为进一步提升外国人才的工作生活便利性、获得感、归属感,2021年,园区又升级推出了19项便利化新举措,其中3项服务内容属于全国、10项属于江苏省首创。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发布的《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在长三角地区工作的外国人才(A类),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苏州自贸片区人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直接在苏州自贸片区兼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在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兼职创新创业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换句话说,对于长三角其它地区对外国人才的认定结果,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可以免予再次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允许长三角地区的外国人才在自贸片区兼职工作,便利长三角外国人才的自由流动。
 
  对于符合苏州自贸片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办企业、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现代服务业机构等聘用的外国人才,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时可按规定申办长5年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另外,具有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和人工智能产业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比照认定为高级职称的外国人才,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年龄高可以放宽至70周岁,不作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在苏州自贸片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外国人才,在工作岗位(职业)未发生变动且未出境(工作居留注销1个月内)的情况下,办理工作许可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采用个人承诺制。
 
  对入驻孵化载体、在创业期内且尚未成立企业的外国人才及其创业团队成员,允许依托孵化载体办理工作许可。
 
  这19项外国人才服务新举措,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展示了园区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诚。苏州工业园区将始终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唯地域引进人才,用好人才。
 
  (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出台外国人才政策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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