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启动新一轮制造业政策支持
- 2020-12-24 08:45:4526885
【机床商务网栏目 政策法规】11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新一轮的政策支持。
《意见》从构建高能级产业体系开始,全力促进高水平融合发展,建设高层次创新体系,培育高素质市场主体;促进高效率要素配置,打造高品质发展环境,从六大方面明确了31条推动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政策。为宁波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国内双循环枢纽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据了解,跟此前的政策相比,此次《意见》更加强调了工作任务与政策的对应,市县共同支持、优化政策设计以及资金支持方式。
作为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宁波2019年的工业增加值突破5000亿,位居国内城市第久位。自从2016年获批成为全国制造强国战略试点示范城市以来,宁波大力实施“产业争先”行动,聚焦推动“246”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推进汽车、绿色石化等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同时着力打造伺服电机、减速器、石墨烯、集成电路等10条“四基”产业链。
《意见》提出制定发布“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前沿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对于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项目、企业、平台、产品等,市、县两级政府给予了重点的支持。实施重点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等重大项目,每年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协同创新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工业强基工程关键项目,列入市级重点扶持计划,市级财政给予高2000万元的补助。
随着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技术改造投资“两个全覆盖”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并达成预期成效,宁波已经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智能制造”宁波模式。《意见》进一步明确,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等建设项目的,市级财政给予高2000万元补助。
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大中小融通发展的企业梯队。对获评国家级企业、单项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企业,市级财政给予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分档奖励。
宁波未来三年将重点实施打造单项之城行动。目前,全市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企业(产品)39家,占全国总数的7.6%,数量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意见》还提出,建立单项企业培育清单,制订专项支持政策。对市级单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由属地区县(市)统筹予以支持。在要素保障方面,建立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市财政设立高4亿元额度的制造业贷款风险池,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宁波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强化工业用地保障,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优先用于符合产业导向、促进有效投资的制造业项目。
《意见》强调,根据“六稳”“六保”等工作部署和专项工作推进要求,要制定优质企业培育、细分产业链培育、单项之城打造、前沿产业培育(包括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5G等)等专项政策,研究制定“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实施细则,强化精准扶持。
(原标题:宁波出台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