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制造业的综合税负对比
- 2018-08-08 11:23:0220324
【机床商务网栏目 本网原创】制造业是我国的“税收大户”,虽然常年在10%—15%的低利润状态运行,但一直保持着我国大税收行业的地位。这也无怪乎一些制造业的企业家直呼税负过重,希望政府给企业减负。
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演讲时提到,尽管营改增降低税收,但是自家企业的税费不降反增,呼吁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让企业有利可图。
而在美国俄亥俄州投资建厂的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更是直言:“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在美国做工厂的利润比中国高。”
曹德旺口中说的“综合税负”指的是企业缴纳的各种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不仅包括缴纳税收,还包括与政府收入有关的各种行政性事业收费和基金性收费,能够综合反应企业实际税费高低水平。
对比美国,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是否存在过高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探究竟。
一、中美制造业综合税负对比
1、中美企业各要交多少税
美国企业主要缴纳的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征收,没有增值税。
美国企业承受的联邦企业所得税率为高之一,高达35%,即企业所得利润的35%为税收。
别看税率高的吓人,实际上,美国制造企业的税收比重为38.9%,加上政府的行政性收费,综合税率约为44%。
此外,美国的税收不包括企业设立于美国境外子公司所取得的为向其分配的利润,也就是说企业在国外取得的利润不进入美国国内,美国政府则不会收税。
中国面向企业征收的税种比较复杂。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春瑜称,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中国企业税费的超过10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等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公司缴纳的“大头”。
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而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国目前增值税高税率为产品增值额(小规模纳税人除外)的17%,低为3%。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新报告,2016年我国制造企业的税收占到利润的比重达到45.3%,加上政府各类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性收费的综合税率达到68%。
当然,我国的税法也规定了各项税收优惠: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等等。相比美国,综合税负上高出了19%。
2、企业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
在美国,企业税收虽然重要,却不是财政收入关键的一环。2016年,美国联邦的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35%,社会保障约占30%,企业所得税占7%左右。企业的税收占了政府财政收入较少一部分。
而在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企业税收所占比重更少,仅为1.55%。此外,美国的州政府极其看重就业,为了促进就业常常给予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比如房产税优惠30年内有效,如果公司达产,30年内将给予3000万美元的税收减免。
在中国,企业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据了极大一部分的比例。2016年企业缴纳的税收占各级政府财政收入达到60.1%,比重远远高于美国。我国企业税收负担由此可见一斑。
再考虑到其他非正规的费用摊派以及征税过程的随意性,中国企业缴纳的实际总税费应该更高,中国企业的生产发展环境要比美国企业困难得多。
二、造成中国制造业综合税负居高不下的原因
中国制造业综合税的负居高不下由多个方面的原因造成。
一方面,完全区别于美国以家庭及个人作为税收“大头”的方式,企业税收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施行已久的税收方式。降低企业税收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这一点目前在我国还很难让大众接受。
另一方面,我国的税收法制化程度还远远不足。截止目前,我国只有《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车船税法》三部与企业税收相关的法律,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其他涉企税收的依据都是根据相关的暂行条例征收的。很多经济事项尚未被明确规划,这也增加了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成本的难度。
除此之外,作为“流转税”的增值税虽然没有提高税负,却在实际生产中增加制造企业的负担。
对比两家中美企业,即使征收一样多的税,中国企业仍会感觉税负过重,原因就在于我国征收的增值税是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即使并没有进行生产,在买进原材料时已经开始交税。美国企业的所得税率虽然平均高达39%左右,但是这些税收是在企业盈利之后才征收的,企业不赚钱是不需要缴纳。
事实上,稳定良好的税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生产的发展,但过高的税负则会成为企业的负担。
在金融界有“死亡税率”这一名词,即税费增加到一定程度时,企业将会走向死亡。目前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些加工企业处于高税费负担的困境之中,有些甚至已经亏损倒闭。
鉴于这样的情况,为了留住国内制造业企业,也为了迎接美国“制造业回流”的挑战,降低我国制造综合税负、提高制造业的综合竞争力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